广西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崇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崇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办法,经批准后实施;
2、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员)批准后组织执行;
3、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报管委会审批;
4、负责提出住房收益公积金增值分配方案及住房公积金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批通过后组织执行;
5、负责记载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6、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8、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9、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10、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最高上、下限,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1、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报管委会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2、承办市人民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崇左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下辖扶绥县、宁明县、凭祥市、龙州县、大新县、天等县等6个管理部,各县(市)管理部是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部门决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崇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崇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
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246.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3.53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74.21万元,增长63.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23.5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74.21万元,增长63.29%,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总费用418.36万元,并列入当年部门预算调整,增加了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6.上年结转和结余23.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7.45万元,下降53.9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需要延迟到2017年度继续实施和使用资金。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246.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8.75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21.98万元,增长54.3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该项支出在2016年没有安排,2017年度是新增的支出类别。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和医疗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略有增长。
3.住房保障支出1,167.97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后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包括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开展工作的日常经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支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的决算数是分在城乡社区住宅支出,不考虑统计口径变化,该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26.78万元,增长57.58 %。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系统升级改造总支出418.36万元,并列入当年部门预算调整,增加了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年末结转和结余48.2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4.77万元,增长105.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8.7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21.98万元,增长54.32 %。其中:基本支出487.21万元,项目支出711.54万元。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
(一)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证金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实际执行时因个别职工工资增长变动而略有差异。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实际执行时因个别职工工资增长变动而产生的小差异。
(四)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而发生的住房公积金支出8.12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2.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5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1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增加调整有以下三项:一2017年中预算调整增加的工资福利支出10.75万元;二补发放2016年的绩效考评奖74万元;三2017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总共支出418.36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4.9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有三点:一年初预算时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的交通补助支出预算,支出决算列入工资福利支出,影响的支出数额29.22万元;二年初预算时列在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支出的职工医疗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时列入工资福利支出,影响的支出数额13.11万元;三2017年中预算调整时,增加了2016年的绩效考评奖支出7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75万元和住房公积金支出8.12万元,共92.8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交通补助支出29.22万元,决算时将交通补助支出放在工资福利支出,因此两者存在较大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支出3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有两点,一预决算口径标准发生变化,年初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支出预算包含了职工医疗费预算13.11万元,决算时按规定放将职工医疗列在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决算时增加了预算调整补发2016年绩效考评奖而缴纳的住房公积支出8.12万元。因此两者产生差异。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2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49.62 万元,下降97.42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8万元。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是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需要延迟到2017年实施的而发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是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需要延迟到2017年实施的而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77.55%,原因我单位外出公务活动同比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也随之减少。2017年我单位的“三公”经费只有公务接待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接待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学习交流共17人,支出1750元;二是接待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的业务检查组共5人,支出45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0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比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2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80.36%,原因通过进一步精减“三公经费”支出,当年我中心的公务接待大幅下降 ;比上年支出数减少0.76 万元,下降77.55% %,原因原因通过进一步精减“三公经费”支出,当年我中心的公务接待大幅下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6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减少29.21万元,降低37.27%。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2016年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含交通补助支出29.20万元,而2017年的交通补助支出29.22万元是列入工资福利支出。剔除统计口径影响,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51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5.60 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12329热线运营维护支出”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过每年对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的运营进行维护,确保专线保持畅通,为各缴存职工时时查询服务,大大的方便各缴存职工快捷、及时的了解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组织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8.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规范,管理到位,各项指标都在评分范围内,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透明、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崇左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崇左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2018-11-27
- 关于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放假的通知 2018-11-09
-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广西壮族自治 区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8-10-0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 2018-05-14
- 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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