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审批内容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缴存比例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且必须是整个单位统一调整,不允许个别人调高比例或调整缴存基数,基数确定后一年内不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倍数的乘积。
二、 审批依据
《住房公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02]350号);
《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 桂建金管【2011】26号)
三、 申请材料
所递交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免费提供复印。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或《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2份 (加盖单位公章);
职工工资明细表1份
四、 项目说明
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应包括个人序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摘要(调资)、变更后汇缴额、起止时间等项目栏。
为避免人机计算误差,单位经办人在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时,注意公积金的月缴额计算取到元即可,不要保留角、分,并提供一份规定格式的电子版。
五、 审批程序
前台审核材料→审核无误后退回单位一份→后台系统办理
六、 审批期限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七、 受理单位: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 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 联系电话和办理地点:
崇左市归集窗口 0771-7837638 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扶绥县管理部 0771-7522558 地址:扶绥县同正街西一巷31号
宁明县管理部 0771-8622111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街54号
凭祥市管理部 0771-8538718 地址:凭祥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龙州县管理部 0771-8810148 地址: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90号
大新县管理部 0771-3632833 地址:大新县东区步行街18-10号
天等县管理部 0771-3529999 地址:天等县城北商贸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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